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更加便利

2021-04-07 10:11   五峰融媒  

近日,新修订的《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公积金缴存制度红利。

新修订的《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不仅适当地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条件,还首次将居住证作为办理公积金的身份证明。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峰营业部工作人员宫萍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如果需要开户缴纳公积金,需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原件、身份证原件 、银行借记卡( 必须是一类卡)等资料办理。

针对缴存额过低导致贷款购房额度不够的问题,《办法》明确将月缴存基数的下限调整为宜昌市城镇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该额度的3倍,缴存比例仍是20%。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贷款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低息住房贷款或者作为住房专项资金。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连续缴纳公积金,也可封存提取。根据《办法》规定,账户封存六个月就可办理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此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有助于灵活就业人员缓解住房困难。大家可以选择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了解、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也可以到营业部柜面咨询或者是拨打12329电话咨询。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