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根据五妇文〔2019〕7号文件,县森林公安局法制股股长徐祖武同志的家庭被县妇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命名为“平安家庭”示范户暨“民族团结进步家庭”。
徐祖武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政治本色,凡是都以事业和工作为重,兢兢业业把青春和时间、精力都奉献给了崇高的森林警察事业。生活中,夫妻相敬如宾,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夫妇俩始终从善从容,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积极参与公益献爱心,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活动中,树立了榜样,成为全县林业系统每个家庭学习的楷模。(通讯员 王尹涛 王全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