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我县颁发首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证明。实行“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是我县探索创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一种方式,能缩短市场主体投资周期,为企业带来便利。
据了解,“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适用于市场主体分期缴纳出让金或开发投资未达到转让条件的情形。此次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是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渔洋关镇大房坪社区工商办公楼西侧约189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农民返乡创业基地。
市场主体带好相应资料,自行前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相应业务,在取得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后,即可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环评、消防等审批手续。
据介绍,权利人办理土地预告登记只需要带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的分期缴纳凭证及权籍调查表资料,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了。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避免了过去市场主体只能全额缴纳出让金后才能开展项目建设的情况,能有效激发土地一级、二级市场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记者 姚漾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