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生态“疗伤” 护绿水青山“颜值”

2024-05-31 14:04  

生态是五峰最靓的底色。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探索司法保护青山绿水,着力打造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保护模式,用法律手段维护生态环境。绿色五峰,在司法保护下愈加鲜亮;人与自然,在司法守护下和谐共生。

近日,县人民法院整合多部门力量,在渔洋河边组织开展补偿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一案被告人,一起将5万尾鱼苗放流渔洋河。此案通过“巡回审判+增殖放流”的形式,使生态环境资源得到修复的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2021年,县人民法院挂牌“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作为全省10个加挂“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牌匾的基层法院之一,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一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巡回审判及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重点打造“生态司法+”品牌,积极推进“林长+院长”“河长+院长”机制,创新建立“森林法官”“流域法官”制度,积极对接重点保护区、企业、村落等,联合多部门不断织密生态环境防护网。

针对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县人民法院坚持巡回开庭,近年来共办理各类环资案件68件,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费12.6万元,引导当事人补种树苗7500余株、恢复林地30余亩。目前,巡回审判活动已成为群众共享的法治公开课,现场典型案例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活教材。

此外,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国有北风垭林场、白溢寨设立4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湾潭镇设立“两山”实践创新巡回法庭、生态旅游巡回审判点,在柴埠溪建立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法官林”植树基地,逐步形成“法庭+基地+巡回法庭+审判点”的立体司法保护体系,走好绿色发展“法治路”,为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县筑牢生态屏障。(通讯员 李智 戈儒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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