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牧主持召开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县健康促进条例》施行时间的决定。
会议决定《自治县健康促进条例》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议还对自治县民政局、卫健局、司法局、税务局、医保局、财政局进行工作评议;对相关报告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补选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皮业康、龙泰星、佘克先、廖忠勋、张旭东、柳祝猛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采花乡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通讯员 望鹏飞 伍蓉)